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、使用林地现状调杳表编制原则、程序、内容和要求等。本标准适用于全H范围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、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。本标准不适用于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。